关于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及团市委书记会讨论通过提前报废19项固定资产(原值33160元)及报废32项固定资产(原值31750元)。
现公开处置51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有意向回收的公司请在4月30日前将营业执照及报价单报送至我单位,若4月30日前没有公司报名,我单位将自行处置这51项报废的固定资产。
地址:中山市博爱6路12号14楼1417室
电话:0760-88318309
联系人:罗小姐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1.团市委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2.报废固定资产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