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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 发布者:团市委宣传部 点击数:23859 2021-02-04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团市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2月团市委新任领导班子到任后,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良好机会。在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团市委新任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会议,组织机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分析,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用巡察成果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制定《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问题归属、时间节点,督促班子和个人把所有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属于班子问题,“一把手”主动担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属于个人问题,领导干部自觉对接、积极整改。对可以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行,最大化运用巡察成果,剖析个性、共性、规律性问题,全方位扎牢制度笼子,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同时,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问题整改和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真改实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好。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政治建团、思想立团未落实。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和思想认识。由团市委书记班子带头,积极带领机关党员干部、青年团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主题教育会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学习要求,增加学习次数。2020年4月整改以来,团市委加强组织学习,依托团市委书记会第一议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六一’寄语精神”等主题学习会,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2019年1月30日,团市委组织干部骨干开展共青团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闭卷考试,强化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重视建章立制,规范中心组学习形式。完善《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方案制度抓落实,推动全团理论学习系统化规范化,提升学习成效,规范学习要求。严格做好学习考勤、学习登记、归档立卷,按季度做好成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检查。团市委将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印制成册,发至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规范组织专题学习教育会议。

三是加强线上线下宣传,丰富学习载体,掀起青年学习贯彻热潮。团市委主动加强“中山共青团”官网、“中山青年”官方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宣传力度。2020年以来,针对2020年3月15日总书记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2020年5月3日总书记给青年的五四寄语、2020年5月31日习近平向全国各族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祝贺及寄语、2020年7月7日习近平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的回信、2020年8月17日习近平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中山青年”第一时间转发报道,先后4次提请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并汇报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开展学习。此外,团市委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2020年9月10日召开中山共青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暨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市教育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市公安局团委、市国资委团委,各镇街团委(团工委)书记及团干代表、团市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代表共计160余人参加,部署31个基层团(工)委及下属协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按时推进每周一期青年大学习网课,包括及时转发宣传、下发学习通知、组织发动基层团干和团员青年广泛学习。自2019年开始至2020年11月,共发布67期,累计学习超60万人次。积极开展线下学习活动,策划推动“中山青春大讲堂”,引导青年思考、引育青年思想。2020年4月29日在市委党校,邀请市委书记为“中山青春大讲堂”第一课开讲,现场200多名青年代表和团干参加学习。团市委及时利用“中山青年”新媒体,发布线上宣传报道和学习传达,引导全市青年积极发起学习讨论和学习心得分享,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学习热情,把学习精神贯彻落实。

(2)关于“中心组学习未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且多年学习无总结、无计划,2013年度学习记录全部缺失”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学习。团市委加强党建引领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2020年6月完善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由团市委书记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做好2019年度学习总结,做到随时调阅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记录和读书笔记。2020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场。购买2020年团市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书籍30余种,进一步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

二是强化执行,提高实效。2018年团市委已安排专人记录并保管中心组学习情况,杜绝会议记录丢失行为,以制度保障学习计划的落实,每次学习提前把学习篇目、方法、个人自学准备的内容、重点讨论题目等通知每一位中心组成员,提前协调工作安排,避免工学矛盾,保证学习质量。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档案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全体成员都能严格要求,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遇特殊情况实在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学习组长请假。每次学习考勤记录及学习情况全部存入学习档案。

2.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青年政治引领亟待加强。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意识淡薄,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13至2017年重要敏感岗位未由中共党员负责。组织活动时没有将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工作标准严格要求”问题。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活力,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新媒体的相关培训、实践锻炼,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并从2018年起,团市委已安排中共党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敏感度,密切关注意识形态工作动态。同时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等问题,积极开展自查,于2019年进行整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和敏感度。在落实分析研判机制上,团市委2020年上半年召开了3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2020年4月9日由分管副书记牵头,研讨巡察整改中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目前已落实相关领域整改举措14项。2020年5月18日由团市委书记牵头,就疫情导致“延迟开学”学生心理困境的社会现象,展开分析研判并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5月19日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对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进行再次深度研读,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领域、互联网舆论领域工作。2020年6月17日团市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上半年总结汇报会。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规范制度管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按要求及时做好邀请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成员流程审批报备工作。2019年4月8日团市委邀请了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团市委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报备要求。2020年5月举办粤港澳青年创业大赛,吸取往年教训,提前完成活动及境外组织的报备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质量不高,‘中山青年’系列新媒体账号影响力不足,截至巡察入驻前,B站账号已半年未更新,且2/3内容点击量不到100;微博转发评论均为个位数,未能起到吸引青年、引领青年的效果”问题。

一是增强宣传队伍力量。2019年12月底,团市委引入专业队伍进行团队化运营,与中山网开展合作,安排编辑、美工、策划、技术开发等多名专业人员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中山青年”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充实人力配备。

二是提高内容质量,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加大共青团工作原创内容发布,结合重大节点热点进行宣传策划。如2020年第十九次团代会、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提前策划宣传方案,制作人物专访、条漫、长图解读、互动网页等内容详实、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切实发挥新媒体的传播力量,有效引领青少年思想。2020年5月团市委对基层所有团属认证微博进行了排查统计,将其中43个“僵尸微博”上报处置,由上级部门统一交予新浪网站进行注销。

三是激发各平台活力,提高影响力。根据不同新媒体平台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运营,充分盘活团属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平台,打造坚实的新媒体青少年思想引导阵地。针对微信公众号,以日常资讯、深度图文为主要内容,2020年上半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197篇,总阅读量超过78万。结合多个时间节点,宣传“五四红旗团支部”、“最美南粤少年”等优秀青少年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针对抖音,以“短平快”的短视频为切入点,策划了青少年普法系列专题、探秘青年文明号系列专题等视频专栏,加强青少年服务,展现中山青春风采。针对B站,以“深度有料”的长视频为抓手,提高青年停驻率,2020年3月推出了“中学云团课”系列视频,11期视频在B站上总播放量超过2.5万。

3.党组战斗力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5)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2016年来班子成员争吵不团结、上下级之间不支持配合、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均不同程度存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氛围亟需重振”问题。

一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自查。2020年6月5日团市委高标准严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专题学习会、书记会第一议题等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与巡察整改有关的要求和规范进行了学习;制定《团市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党员群众代表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反思,作出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凝聚力不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氛围亟需重振等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把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

二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2020年4月起先后23次深入基层,与镇街团委(团工委)、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学校团组织以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清晰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三是加强内部工作沟通。建立团市委工作例会制度,深入开展学习,总结重点工作经验,部署重点工作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各科室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营造互相合作、主动补位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团市委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截至2020年11月,共召开工作例会29次。

四是加强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完善办文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对重要事项、制度多方征求意见,及时咨询法律、纪检、财务意见,书记会议涉及财务的议题安排财务人员列席,不成熟不上会,不完善不拍板,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减少执行阻力。规范办文签批流程和手续,一般情况下统一使用内网党政OA系统办理流转,做到责任明晰。

五是提振团干部干事创业氛围。团市委新任班子到任第一时间,按照分工逐一听取部室工作汇报并收集相关同事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40条,采纳38条,有效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凝聚力和向心力。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形成了二次创业的激情,主动谋划工作,想方设法完成工作成为干部常态。抓住中山市第十九次团代会契机,总结市第十八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未来5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2020年4月29日在市委党校,邀请市委书记为“中山青春大讲堂”第一课开讲,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引起强烈反响,重振全市团员青年和团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6)关于“‘一把手’担当精神缺失,2013至2016年时任团市委书记工作呈批表普遍只签‘同意’却不署名;采购服务等重大事项呈批存在卸责行为”问题。

一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自查。2020年6月5日团市委高标准严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出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进行深刻反思,对照巡查反馈意见深刻查摆担当精神缺失问题,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调研清晰掌握情况。团市委新任班子2020年4月以来先后23次到基层团委(团工委)、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学校团组织以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清晰了解掌握工作相关情况,在重要工作等需要签名把关时能够做到心中有底,敢于担当。

三是进一步完善团市委办文审批程序。目前团市委办文所有签批流程和手续一般情况下统一使用内网党政OA系统办理流转。做到步步留痕,责任明晰,从实际操作中杜绝卸责行为。

(7)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党组议事规则不清晰,一事多议、议而不决问题突出,最多一次会议议题60多个,开会时长超6小时。”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团市委书记会议的议事规则,加强上会议题的论证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山市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团市委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团市委书记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书记会议审定后实施,切实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规范书记会会议记录工作。安排专人跟进书记会的会议记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书记会议专用簿记录书记会的会议内容。规范完整记录会议的内容,对书记会会议的讨论主题、会议内容等方面的记录做到格式规范、表述准确。实行会议记录签字制度,在书记会后由会议参会领导和会议记录人对会议记录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三是主动接受纪律监督。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对接,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有重要议题的书记会议。

四是落实决策机制,提高会议质量。书记会上会前对上会议题涉及重要事项、制度、财务问题等多方征求意见,及时咨询法律、纪检、财务意见,做到不成熟不上会,不完善不拍板,有效控制上会议题数量,提高决议力度,把握会议时长。2020年截至12月,团市委共召开38次书记会议,平均每次讨论议题7个,平均会议时长不超过一小时。

4.推动改革的责任担当和韧劲不足,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8)关于“志愿服务‘一张网’问题久拖未决,基层志愿者多次反映,‘i志愿’与‘志愿中山’两个系统数据多年始终未能互通,给基层志愿工作造成极大不便问题。

一是实现平台数据接。团市委立足共青团职责定位,于2019年持续推进平台数据对接事宜。2019年11月“志愿中山”和“i志愿”平台已经实现志愿者服务时数部分数据对接。同年12月20日团市委下发《关于“i志愿”系统与“志愿中山”系统的情况说明》至各基层团委(团工委)、青年志愿者组织,指导各基层志愿者组织做好对接工作。2019年12月6日开展命脉工程工作推进会议上作培训,确保基层“懂操作、能对接”。

二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工作。积极收集整理基层团委对平台数据对接后的反馈意见,并与相关单位沟通,推动双系统深度融合。2020年5月19日由团市委书记带队与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就志愿服务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工作进行座谈,就进一步推动“i志愿”“志愿中山”系统数据互联互通达成共识,下一步将由市有关单位与上级有关单位沟通数据反向对接的安排。团市委将密切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跟进系统对接动态。

(9)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足。《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于2018年底出台,但截至2019年11月《中山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仍未出台”问题。

一是加强响应督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把推动“市规划”印发工作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推进时间表。

二是加强规划部署。加强统筹力度,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指定专人负责“市规划”起草及修改工作,并向团省委及其他地市了解规划出台情况,借鉴先进做法以提高“市规划”拟订及送审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落实跟进。2020年8月21日,《中山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0—2025年)》由中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我市是全省第4个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地级市。推动建立中山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高质量推进24个镇街完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攻坚任务,率先探索镇街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建立经验,成为全省第五个实现市县(镇)两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的地级市。

(10)关于“推进协会脱钩和“僵尸”协会清理工作进度缓慢”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分类推进。团市委对下属协会进行分类分层排查整改。根据工作需要保持市青年人才工作促进会维持现状运作;推动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市青年创业协会、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市青年产业工人作家协会、市青年摄影家协会等6个下属协会实现了脱钩管理;对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进行了财务脱钩;对市中学共青团工作研究会、少先队工作学会、市青年商会、市杰出青年协会等4个协会实现了清理注销;目前正有序推进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市企业共青团工作研究会等2个协会的注销工作。另外,市青少年民乐爱好者协会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我市大型演出及公益活动,并打造了青少年新春音乐会、高雅艺术巡演等公益品牌,运作正常,成效较好,为进一步发挥协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拟继续保留,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协会工作。同时,通过举一反三,对5个下属“民办非企”进行了排查整改,清理注销了市中青年技工服务促进中心、市青志情感护理中心、市青年社会企业孵化中心等3个“民办非企”。

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团市委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管理办法》,从严从实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团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及报备手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5.主责主业管理懈怠,联系、服务青年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受阻。

(11)关于“发展团员工作失职,2017—2018年因团市委未妥善管理甚至随意销毁团员发展编号志愿书,导致全市无编号团员数过多,可能不被上级认定团员身份”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整改。端正工作态度,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对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出现无编号情况的具体原因逐一分析排查,梳理出具体情况包括无编号违规发展入团、团员录入资料有误、入团信息不符、非本地入团、失联团员及非团员误用系统等六种情况。结合梳理情况,将无编号团员名单反馈至各基层团委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截至2020年11月,“在中山入团且编号不合格团员数”减少至58名,其中包括正在申报失联和提交除名申请的团员,接下来我委会继续加快督促各级基层团组织逐个分析原因和研究处理,积极联系相关团员补充和修改编号。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2020年6月18日团市委举办中山市“智慧团建”系统应用培训班,邀请上级部门为全市各基层团组织共115名团干部进行授课,重点讲解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及“智慧团建”系统应用操作等内容。

三是依规追责问责。通过查明事实,理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分层分级批评教育,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到人。2020年6月对相关责任人就发展团员工作失职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指出要清醒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及影响性,督促其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好工作谋划。

(12)关于“‘党建带团建’未成气候 ,全市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团组织的比例过低。全市空心团组织、无团干团组织、待确认接收团员数量过多。”问题。

一是促规范固本强基,全力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在2018年6月制定印发《中山市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成立中山“命脉工程”领导小组及攻坚办公室,针对基层团建8大问题,提出28项整改措施,以“智慧团建”系统为总抓手,将整治工作层层推进落实。经过集中整治,全市基层组织设置更加规范科学,团员“走出校门即失联”这个严重削弱团的组织力的突出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转接工作为农村社区带来鲜活力量,基层组织空心化、虚化、弱化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团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我市小榄镇团委、南区良都社区团总支部、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团支部获“命脉工程”工作优秀团组织荣誉称号;三角镇团委专职团干吴丽君、中山二中团委书记李灿泽获“命脉工程”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2020年1月我委获评为2019年度广东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抓市镇村三级联动,打造完善“组织树”。我市目前共有直属管理的基层团委(团工委)31个,包括25个镇街团委(团工委)和市公安局团委、市国资委团委、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市两新组织团工委、市教育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等6个行业战线单位团组织,形成管理有序、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三是解难题扎实改,循序推动两新组织建立团组织。2020年5月对我市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坚持每年做到“四个一”:即开展一次调研、下拨一笔经费、主办一期骨干培训班、支持一批主题团日活动。

(13)关于“镇街团干力量配备不齐”问题。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2020年面向全市各基层团委(团工委)发出《镇街团委工作力量情况统计》网络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各镇街团委(团工委)书记任职情况和工作力量配备情况。

二是配强镇街团委书记。由市委统筹,要求24个镇街配齐专职团委书记,选拔31岁以下,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高学历年轻干部到团委书记岗位。截止至2021年1月,已逾半数镇街完成调整。

(二)党的建设缺失,干部队伍建设贯彻“从严治团”不彻底。

6.民主生活会极不严肃。

(14)关于“民主生活会极不严肃,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准备不充分,个别同志存在态度不端正”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书记会多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真正理解“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多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剖析自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并扎实做好整改。

二是认真整改落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团市委于2020年6月5日组织召开团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团市委书记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落实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主题要求,征求群众意见,做好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主持起草领导班子检视剖析材料,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督促班子成员对照检视、谈心谈话,全面审视、找准问题、抓住关键,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审阅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会上领导班子紧扣主题,主动认领问题,对照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7.“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15)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部分缺失”问题。

一是查找原因,深刻反思。认真分析会议记录缺失的原因,认真剖析管理漏洞,安排专人作为会议记录责任人员,清晰告知会议记录注意事项和保管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9月,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吸取工作教训,增强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落实《团市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党总支、下属基层党组织和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统筹谋划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2020年4月已完成团市委党总支换届工作。2020年5月27日团市委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统筹谋划机关党支部换届、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党支部成立等事宜。2020年6月成立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党支部,完成团市委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

三是加强监督,交流互促。严格规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坚持每年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党务督导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督促、共同进步的作用。

(16)关于“历任党总支部书记、基层支部书记均未能严格执行书记讲党课的相关规定,讲党课频次不达标”问题。 

一是强化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安排专门时间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务基础知识学习,清晰掌握党组织生活相关要求,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主题党课。2020年6月组织机关党支部、指导中心党支部和中心(宫)党支部书记或党务工作者进行三会一课等相关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的认识,规范组织生活。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落实讲党课。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课的要求,并持续跟踪落实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2020年6月至11月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5场次。

8.党员发展管理不作为、乱作为。

(17)关于“2017年12月机关支部接收3名预备党员,其中2人于2019年2月才超期转为正式党员,1人直至2019年12月仍未转正也未办理延期手续。自2016年4月进入团市委工作的一名‘口袋’党员党组织关系一直未转入机关支部”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即知即改。经核查,2017年12月11日团市委机关党支部接收3名预备党员,其中2人于2018年12月11日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2019年2月27日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转为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要求,“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党支部一般应当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该2名同志时间间隔约为2个半月,未超过3个月期限,但速度相对较慢。另1名同志转正的问题,党总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全面排查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面貌,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入转出工作,杜绝“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情况出现。目前已将“2016年4月进入团市委工作的一名‘口袋’党员”党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入。中心(宫)党支部已于2019年巡察期间,通过对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基本情况。发现共有5名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转入支部,已要求该5名党员限期将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宫)党支部,目前该5名同志已全部完成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加强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学习基层党组织如何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杜绝支部大会讨论党员转正速度较慢、党员超期未转正等问题。2020年5月15日中心(宫)党支部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建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2020年6月19日团市委组织机关党支部、指导中心党支部和中心(宫)党支部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再次进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了解掌握。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自觉承担支部发展党员的主体责任,按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节点及时规范提交上级党组织审批。2020年9月8日,团市委党总支部审议确定团市委机关党支部、中心(宫)党支部等4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8)关于“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机关支部个别党员入党申请书由他人代写。青少年活动中心4名人员10余年未能顺利入党,最终被要求重新入党”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即知即改。经核查,团市委在2015年整理发展对象档案资料时发现1名同志2011年时提交的入党申请书无法找到,为完善发展对象档案,让该同志补写了一份入党申请书。由于该同志当时刚做完外科手术,不便书写,因此把入党的意愿和想法口述让其母亲帮忙代写。该同志通过自我反省,深知自身党性锻炼缺乏,于2019年10月25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递交了情况说明,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的批评,承担责任,积极改正,力争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表现更好。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4名人员10余年未能顺利入党,最终被要求重新入党”事宜,中心(宫)党支部于2017年10月起,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及资料报批要求,在2013—2017年应发展为党员的6名人员中,有2名材料齐全的入党积分子已于2018年12月转为正式党员。对其余未能顺利入党的3名人员(其中1名已离职),中心(宫)党支部在2015—2019年间,多次咨询及请示市有关部门,仍无法对他们的党员身份进行认定。2019年9月根据市有关部门“按照发展党员程序重新申请入党”的意见,中心(宫)支部逐一与3名人员进行思想交流沟通工作,截止目前,均未收到3名人员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加强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学习基层党组织如何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杜绝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20年5月15日中心(宫)党支部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建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2020年6月19日团市委组织机关党支部、指导中心党支部和中心(宫)党支部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再次进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了解掌握。2020年8月,中心(宫)党支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心(宫)党支部2020—2022年发展党员计划》,编制发展党员工作台账。通过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层层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细化发展党员工作任务,促使中心(宫)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19)关于“党籍档案管理混乱,机关支部部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缺失甚至党员资料全部丢失,支部未采取任何补正认定措施;青少年活动中心支部1名2012年离职党员因党员档案缺失至今无法转出党员组织关系、1名失联党员被违规以民主测评不合格为由开除党籍”问题。

一是认真自查,即知即改。第一时间对党总支部全体党员的党籍档案材料进行核查。严格审核党员档案资料,对存在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目前机关党支部所有党员档案均已核查完毕,除1名同志党员资料缺失外,其他党员档案未发现相关问题。经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党支部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支部大会同意认定该同志党员身份,团市委党总支部于2020年9月8日召开总支委会讨论通过,并于2020年9月11日向市有关部门报送认定该同志党员身份的请示,待市有关部门审批完成该同志党员身份认定手续。中心(宫)党支部成立党员档案核查工作专班,已完成党员档案核查工作。1名离职党员的档案已在2020年7月转出至该同志现工作单位。对于“1名失联党员被违规以民主测评不合格为由开除党籍”问题,该同志2007年5月至2011年8月在中心(宫)工作,离职后未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该同志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对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服从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参加党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的规定,经中心(宫)党支部审议,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对该同志按自行脱党除名处理。

二是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团市委党总支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请示沟通,按照沟通意见,严格按照处置失联党员工作程序,依规纠正违规处置行为。于2020年9月11日组织机关党支部、指导中心党支部和中心(宫)党支部书记或党务工作者进行失联党员处置程序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专题学习,提高对失联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程序的了解掌握。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籍档案管理,推进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完善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党员档案专人专管,做到一人一档,统一编号,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党员档案信息台账,便于查询;严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关和发展材料审核关,确保党员档案完整性。建立和完善党员档案保管制度。设立单独的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党员档案的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指定一名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确保党员档案资料收集完整、保管规范。

9.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不彻底。

(20)关于“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同志未按审批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或时间,团市委未如实上报和处理,团市委对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从严管理。2020年3月重新修订团市委出国境管理制度,将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审批调整为单位“一把手”签批,强化党管外事监督主体责任。6月12日组织团市委机关、中心(宫)班子成员、指导中心备案登记人员学习,并明确审批、登记、报告等注意事项。

二是分级分类,专人专责。对已纳入团市委登记备案人员范围的因私证件信息库进行梳理,确保不漏一人一证,及时更新有关申报表格以及相关信息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出国(境)审批、报告和证件管理,安排专人管理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

三是重在教育,筑牢围墙。落实出国(境)承诺,在出国境前对干部及时开展管理教育及制度约束,把监督关口前移。提高干部守好出国(境)纪律红线及高压线,每年至少面向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对因私出国(境)政策及纪律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会。

四是依规问责,落实责任。查明事实,理清责任,依照出入境管理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及管理不力人员进行问责,2020年9月,对负责证照管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选人用人缺乏规划。

(21)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多个岗位实职空缺,影响整体工作开展。中心主任空缺长达一年,培训部副部长、策划及演艺部副部长职务空缺时间长达三年”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即知即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严标准、人岗相适的原则选优配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已于2020年6月完成中心(宫)主任的选拔任用工作,原中心(宫)1名副主任任中心(宫)主任;2020年7月完成了中心(宫)内设部门的三名副部长的选拔任用工作,培训部副部长、策划及演艺部副部长、综合部副部长等空缺职务均得到补充。 

二是建章立制,科学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规定选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制订中心(宫)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方向,厘清权责,规定程序,规范管理,使下属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朝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注重科学长远规划,选拔培养干部人才队伍,建立团市委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才库,按照中长期规划培养科学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22)关于“干部选拔程序违规,团市委机关2014年提拔2名干部、2015年提拔3名干部、青少年活动中心2013年提拔3名干部均未经任前公示直接发文任用”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经排查,“2013—2015年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部分干部提拔未经任前公示直接发文任用”主要原因是由于时任政工干部业务不熟,分管领导把关不严,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没有把“任前公示”程序列入其中,致使完成考核考察其他程序后,没有进行任前公示就直接发文任职。团市委严格对照政策规定以及相关问题清单,对2016年以来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每一次干部任免事项,逐人开展全面深入自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查找问题原因,查清工作短板。经查,发现个别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不够规范,未能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的过程以及班子成员逐人表决的情况,多以“经班子成员表决同意”带过。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团市委即知即改,安排办公室的同志专人跟进书记会议记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书记会议专用簿记录书记会的会议内容;规范完整记录会议的内容,对书记会议的讨论主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等方面的记录做到格式规范、表述准确;实行会议记录签字制度,在书记会议后由会议参会领导和会议记录人对会议记录内容分别确认签字。2020年以来,团市委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实施,会议讨论决定情况均能做到由专人如实记录,详细体现讨论和逐人表决等情况。

二是加强政策制度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团市委把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条例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于2020年5月15日、18日、20日先后分3批次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熟悉重点内容并带头遵守,人事部门领导及组工干部要精通和严格执行具体条款,其他干部职工要了解相关要求。

(23)关于“人员混编混岗问题突出,下属事业单位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长期未挂牌及按成立初衷运作,5名编制人员被分散安排至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工作。”问题。

一是明确下属事业单位指导中心定位,确保独立管理运作。审议通过《中山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职责调整方案》,2020年6月1日,指导中心正式独立管理运作。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成立党支部。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组织及管理水平,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成立了中山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党支部。

三是排查整改,规范管理。团市委经认真排查发现部分不规范任职及混岗情况,通过规范人员借调、理顺薪资和组织关系、加强雇员招聘等方式加强整改,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整改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止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弱化。

(24)关于“执纪责任倒置,对因单位备案工作不及时造成的违规办理出国(境)证件案例,团市委仅对办证人员进行处理,却未追究管理人员责任。”问题。

一是强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完善《团市委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团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团市委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做好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纪问责工作。团市委对未经报备办理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依规作出处理,督促加强工作纪律意识,深刻认识错误,即知即改。

三是制定《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承诺书》,在出国境前对干部及时开展管理教育及制度约束,把监督关口前移。重新修订出国境相关制度,将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审批调整为单位“一把手”签批。2020年6月12日组织团市委全体备案登记人员学习,并明确审批、登记、报告等注意事项。

(25)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下属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松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弱化”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员工纪律及法律法规意识。下属事业单位中心(宫)分别组织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全体党员、在编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举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的师德师风主题学习教育会,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

二是立足长效,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及管理制度。团市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的监管,涉及中心(宫)班子成员人事任免、人员招聘及较大额度经费使用,均需经团市委书记会议审议。2020年9月,团市委书记会议审议通过《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管理实施办法》。并要求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属事业单位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切实完善教学管理及监督规定,完成教师廉洁及教学满意度《家长调查问卷》设计制作,拓宽家长监督渠道;修订《中心(宫)培训班日常教学检查巡堂办法》《中心(宫)艺术团日常排练检查巡堂办法》,由管理人员牵头落实,堵住违反课堂教学规定的漏洞;完善员工外出参加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廉政管理制度建设,明晰单位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的廉政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领导干部和员工廉政情况述职工作,定期在年度考核会上进行年度廉政情况述职,接受组织、群众的评议。

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填补管理漏洞。下属事业单位中心(宫)召开考勤制度修订完善会议,对如何优化提升现有考勤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员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员工考勤制度修订案;同时,根据修订完善的考勤制度,进行电子化考勤系统开发,2020年6月底正式启用专业电子化考勤系统,堵塞管理漏洞。                                                                                                                

12.群团改革“去四化”落实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根除。

(26)“贵族化”,团市委部分人员为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或亲属。

一是把好入口关。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等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干部选拔程序,完善内外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结合团市委目前编制空缺的情况,按照群团改革要求,从基层选拔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任职。

二是加大交流轮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推进落实我市群团改革工作任务,解决团干部成长进步,激励机制,加强团市委领导干部职务任期、转岗交流、任职回避工作力度,逐步消化团市委干部“贵族化”现象。有序的开展团市委机关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干部的交流和轮岗的意向,并根据“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落实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020年4—12月,共提拔5人次,内部交流轮岗5人次。

(27)关于“公务活动安排不当,2015年组织人员赴香港交流,出现与公务活动无关行程”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自查,落实清退整改。团市委对2013年以来公务消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查,2015年7月25—26日,团市委等29人赴香港参加公务交流,期间部分人员在香港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团市委即知即改,已对相关人员追缴相关费用。

二是加强对因公出国(境)政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制度学习。于2020年6月组织团市委机关、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全体备案登记人员和中心(宫)班子成员学习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制度。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出国(境)管理对象、证照管理、审批备案、情况报告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政策要求,从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入手,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法律震慑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错误。

三是严把审核关,进一步加强监管。2020年3月修订团市委出国境相关管理制度,2020年6月修订团市委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外出管理及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从严管控“三公”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8)关于“形式主义,2015年‘我是青年’电子团员证试点,脱离实际打造‘盆景工程’,因项目搁浅实际发卡量较少。”问题。

一是及时纠错。据市农商银行反馈意见,实际被激活使用的“我是青年”电子卡数量少,因银行系统实行严格的实名制管理,已预制但未授权激活的银行卡将按挂空账户要求统一清理。团市委随即与市农商银行研究处理对策,向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发布了《关于“我是青年”卡使用管理的声明》,决定不再发行制作“我是青年”卡,已领取和激活的继续照常使用。已预制但未授权激活的银行卡则由银行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二是总结教训。团市委紧扣相关要求,通过第一议题学习、机关专题学习会议、青年大讲堂、青年大学习等形式加强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政治素养,警惕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7月,召开团市委书记会议,各部室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共同学习整治形式主义方面的有关文件,坚持在今后开展重大探索性、创新性工作项目时,积极主动沟通,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工作目标,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29)关于“官僚主义,文件通知下发过急、预留给基层处理时间不足”问题。

一是提高办文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作预见性和效率,提前预留时间,尤其是防止“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情况”的有悖正常工作规律的极端做法,并防止反弹。灵活工作通知方式,特殊情况下利用电话等多种渠道同步进行预通知。2020年第一季度发文与2019年同比减少61%,2020年第二季度发文环比2020年第一季度减少2.2%。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联系基层。2020年4月以来,团市委班子先后23次到镇街团委(团工委)、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学校团组织以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清晰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广泛征求基层团干和青年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推动实施精准决策、精准督导和精准落实。

13.贯彻“从严治团”不坚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断。

(30)关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资助。2012年至2015年团市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协会人员违规收受企业资助在职教育学费,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11月退回全部款项”问题。

一是针对个人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5月上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团市委相关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询问及笔录。2019年5月14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团市委班子召开会议,要求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均作表态发言。

二是通过集体谈话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10月14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通知团市委班子及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及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迅速将奖励金退回至市纪委账户。2019年11月,所有收受资助人员已按要求退回全部奖励金。

三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政教育学习。2020年6月12日团市委机关、指导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制度。对照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案例,引以为戒,从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入手,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法律震慑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错误。2020年9月4日、2020年11月30日团市委党总支部分别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由班子成员给党员讲党课,教育广大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四是进一步学习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团市委书记会议于2020年6月修订团市委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6月12日召开团市委书记会议,各部室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专题学习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文件制度,坚持事业为上,坚持亲清交往,坚持依纪依法。2020年9月8日,团市委书记会议审议通过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

(31)关于“涉嫌公款旅游,2014年以来团市委及下属单位多个因公出访事项含有旅游景点”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自查,落实清退整改。2020年4月已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以来因公出访进行全面排查,经查,2015年9月24—29日受台湾高雄两岸经济文化发展交流协会的邀请,由时任团市委书记带队,团市委、市青联等15人参加交流。考察期间受台风影响及考察点较多关闭实际情况,随意听从主办方意见作出调整,增加室内参观点“台北101”大厦、台湾“故宫博物馆”等含有收费的旅游性质考察点。2015年7月25—26日受邀,由时任团市委书记带队,团市委、市青联、市青企、市青创、基层团干等29人参加交流,期间参加在香港西贡码头开展的西贡仲夏夜之钓墨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2014至2019年因公出访行程中,共有 2次带青少年学员到台湾交流,除报批既定行程外,考虑青少年的学习实践需要,存在参观景点的行为:2014年12月,相关人员参观了位于台北的国父纪念堂、台北101大厦;2015年10月,相关人员参观了台北101大厦、花莲县太鲁阁地质公园。目前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向相关人员追缴费用。

二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制度学习。2020年6月12日团市委机关、指导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制度。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案例,从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入手,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法律震慑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错误。

三是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利用书记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分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法纪的刚性约束力和震摄力。

(32)关于“2013—2015年团市委公务出行存在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行为”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即知即改。第一时间对2013年以来公务出行乘坐飞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涉及人员追缴相关费用。

二是加强对差旅报销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学习。2020年6月12日组织团市委机关及指导中心全体人员学习相关差旅报销制度。6月下旬将差旅报销制度中涉及的标准、注意事项等放入财务制度流程手册中,并印制成小册子,按每人一本发放,要求大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开展工作。

(33)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滥发津补贴”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自查,落实清退整改。第一时间核查发放津补贴情况,对于无政策明文允许的各类津补贴立即停止发放,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涉及人员追缴相关费用。

二是加强廉政学习,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纪律教育,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廉政教育纪录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学习,进一步督促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举一反三,杜绝滥发津补贴情况再次发生。

14.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34)关于“支出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对报销流程的审核与监管。即知即改,加强对报销材料的审核,现在报销材料已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提交,由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全部退回。

二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2020年6月10日修订《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财务报销制度》,完善财务报销流程,增加活动项目报销的时间规定等,在制度上规范财务工作。

三是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2020年6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财务报销制度,6月下旬已印制财务报销及流程手册人手一本,手册中包含财务报销中的注意问题、必需材料以及报销中常涉及的会议、培训、接待等的标准及规定。

四是建立“年审制”。2020年6月起,会计师事务所对团市委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今后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建立长效机制。

(35)关于“年底突击花钱,每年年底有大量项目经费划拨至其他协会机构”问题。

一是全面清查,即知即改。自2017年12月以来,团市委通过自查自纠,已对全委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划拨进行了全面清查,划拨后没有使用的经费,已按规定返还财政。

二是建立预算执行管理长效机制,2020年项目经费下达后,团市委第一时间将项目预算明细表发至各部室负责人,要求各部室加快项目推进落实。6月下旬制定预算执行情况表,实行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将各个项目预算经费分解细化到各个部门,每月对执行进度慢的项目及部门进行通报。对于执行进度慢的项目,重点分析执行慢的原因,查找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了解及监督。对于连续两个月执行进度慢的项目,由主管领导进行了解及监督并实施必要的管控措施。中心(宫)于2020年5月经团市委书记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该管理办法进行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分析与监督;每月领导班子召开预算管理专题研判会,每季度中层管理人员召开预算管理专题会。

(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凸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需进一步巩固。

15.转嫁费用支出。

(36)关于“向协会转嫁费用支出”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杜绝向协会转嫁费用支出情况。团市委第一时间设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2013年以来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自查的情况即知即改,严格规范费用支出,要求一律不得向社会组织转嫁费用或占用其资金。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支出的监管。经团市委书记会审议通过,团市委第一时间修订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外出管理及财务报销管理流程,从严管控“三公”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杜绝向协会转嫁报销费用行为。

三是加强对出国(境)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出国(境)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对照相关案例引以为戒,从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入手,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晰工作要求,自觉抵制错误。

16.二次分配资金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缺位。

(37)关于“2013—2018年团市委对镇街二次分配项目未尽跟踪管理职责”问题

一是对于存续开展的工作项目,完善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印发《中山市两新组织团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山青年社区学院(修身学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其他项目参照制定,并逐步完善工作流程。

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二次分配项目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工作覆盖24个镇街。余下没有抽查到的项目,要求镇街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项目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审计抽查。对于今后工作中涉及到金额较大的二次分配项目,在开展初期即明确工作要求,告知在项目结束后将开展项目审计。同时,每年固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二次分配项目进行抽查,加强监督管理。

三、对照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团市委对照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逐一自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结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提升工作质效。经全面自查,梳理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党支部划分不够科学”“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够”“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够规范”5个具体问题,对应采取了加强组织学习、深入调查研究、重新划分支部、加强轮岗交流、从严管理证照、加强纪律教育等6项措施,2020年截至11月,团市委依托书记会议第一议题,共开展了36次第一议题学习。团市委新任班子2020年4月起先后23次深入基层,与镇街团委(团工委)、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学校团组织以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清晰了解掌握相关情况。2020年6月新成立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党支部。2020年6月组织机关党支部、指导中心党支部和中心(宫)党支部书记或党务工作者进行三会一课等相关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的认识,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截至2020年9月共交流轮岗5人次。从严管理证照,将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审批调整为单位“一把手”签批,2020年6月组织团市委机关、中心(宫)班子成员、指导中心备案登记人员学习,并明确审批、登记、报告等注意事项。上述问题已与市委巡察组反馈类似问题结合起来一体化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以巡察反馈意见为指导,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团市委将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强化举措,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团和思想立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工作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切实担负起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提高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二)把握共青团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工作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纲领,履行好引领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三大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服务青年群众体系建设,厘清与下属协会关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三)加强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以团代会的召开为契机,总结我市第十八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五年全市共青团改革创新发展的总体安排。组织广大青年服务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团结带领全市青年在重振中山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四)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团。强“三性”去“四化”,深化共青团改革,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改革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团市委机关干部队伍。全面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事业单位和协会的监管以及二次分配项目的跟踪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1290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博爱六路人才交流中心14楼1423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团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 zsgqtbgs@126.com。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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