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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共青团“阳光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物料制作及布置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 发布者:团市委宣传部 点击数:3223 2021-11-22 分享:

 一、采购方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2021年中山共青团“阳光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物料制作及布置项目


三、项目介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实施,深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发展,扎实推进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宣传“阳光行动——中山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拟联合市青联、市学联开展2021年中山市共青团“阳光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面向我市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36460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山市内注册的公司或社会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负责项目内容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要求

1

舞台布展

1

含舞台背景板、舞台基础台12米*6米

2

启动仪式道具

1


3

折叠桌

68

含桌布

4

嘉宾椅

15


5

靠背椅

150


6

红色塑料椅

100


7

宣传背景板

2

尺寸:4米*2.8米

8

立式海报架

20


9

手持KT板

10


10

宣传三折页

3000


11

节目单

200


12

手持拍照框

3

尺寸60*2000px安迪板

13

定制安迪板

2

尺寸50*1250px安迪板

14

设计费

1


15

互动物资

1000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供应商须填报《2021年中山共青团“阳光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物料制作及布置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扫描一并发送至zstwxcb@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17:00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0:00在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博爱六路教体局14楼)会议室开始,询价小组将对所收申请书进行遴选,根据相关要求选取最优供应商。


九、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且具备承接过相关项目经验的供应商优先。如果出现服务、质保、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其他要求

1.服务期:2021年11月至12月(以实际委托时间为准)

采购方联系人:欧燕婷

联系电话:0760-8831832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交流发展中心14楼1424室

 

附件:附件:2021年中山共青团“阳光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物料制作及布置项目申请书.docx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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